巢湖商厦被评为2015-2016年度省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此次申报分别从经营管理、合同管理、合同履行、社会信用、社会荣誉、相关证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,经过预申报、审核、报送、推荐、公示等流程,最终评定出2015-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。
巢湖商厦始终把做好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作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,通过规范管理,着力打造规范经营、诚信为先的品牌形象,在合同管理规范化、信息化、标准化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基础工作。
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,商厦将继续紧抓合同管理不放松,进一步将重信用企业行为落到实处,为巢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。 (文/图 周丽媛)